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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奋斗目标 全力开局起步 2026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 两会受权发布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开幕习近平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等在主席台就座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赵乐际主持大会审查“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听取关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关于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说明等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强、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等出席大会。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出席大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气氛庄重热烈,主席台帷幕正中的国徽在鲜艳的红旗映衬下熠熠生辉。3月5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赵乐际主持大会。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刘奇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习近平、李强、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应出席代表2878人。5日上午的会议,出席2765人,缺席11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3月5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赵乐际主持开幕会。新华社记者 申宏 摄 上午9时,赵乐际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会场全体起立,高唱国歌。3月5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根据会议议程,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四个部分:一、2025年工作回顾;二、“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三、2026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四、2026年政府工作任务。李强在报告中指出,2025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内外形势深刻复杂的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十四五”圆满收官,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李强在报告中指出,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着力稳定经济运行;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四是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五是切实抓好民生保障,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六是加快美丽中国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七是持续加强政府建设,创新和完善社会治理。李强在报告中指出,过去5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20项主要指标、17方面重大战略任务、102项重大工程项目胜利完成。李强在报告中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大会审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议》明确的主要目标,《纲要(草案)》细化提出20项主要指标;分领域阐述了“十五五”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突出体现四个方面:一是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突出做强国内大循环,三是突出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四是突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推动“十五五”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统筹考虑战略性、牵引性和连续性,《纲要(草案)》提出6方面109项重大工程。李强在报告中提出,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4.5%-5%,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1.4万亿斤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左右。李强在报告中提出,党中央对今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着力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和安全能力建设。报告中,李强还就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香港、澳门发展和两岸关系,以及我国外交政策等作了阐述。根据会议议程,大会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国务院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国务院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分别作关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说明、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说明、关于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说明。关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说明指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完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对我国现行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完备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根据说明,草案共5编、1242条,各编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说明指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对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立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成功经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草案采用“序言+7章”的体例,共64条。关于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说明指出,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对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理念予以明确,对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及其监督等具体程序作出全面系统规定,为在法治轨道上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立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总结长期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国家发展规划工作成功经验,以宪法为依据,将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做法确立为法律制度规范,着力提高国家发展规划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更好发挥国家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草案分为6章,共38条。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王毅、尹力、石泰峰、刘国中、李干杰、李书磊、何立峰、张国清、陈文清、陈吉宁、陈敏尔、袁家军、黄坤明、刘金国、王小洪、张升民、吴政隆、谌贻琴、张军、应勇、胡春华、沈跃跃、王勇、周强、帕巴拉·格列朗杰、何厚铧、梁振英、巴特尔、苏辉、邵鸿、高云龙、穆虹、咸辉、王东峰、姜信治、蒋作君、何报翔、王光谦、秦博勇、朱永新、杨震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岑浩辉列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出席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列席大会。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解放军有关单位和武警部队、各人民团体有关负责人列席或旁听了大会。外国驻华使节旁听了大会。【责任编辑:黄蓉】
  • 今年全国两会,一名领导干部接受采访时说:“有些旧账梳理出来,是前四五任留下的烂摊子,也得理……理旧账也是政绩。”一席话引起广泛共鸣。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新官咋能不理旧账?不理,就是一种政绩观偏差。一直以来,有的干部只看中任内之责,不管前任之事,只看今时明日,不管往昔几何。殊不知,“旧账”可能是经济社会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是群众奔向幸福生活路上的拦路虎。一次采访中,一名民营企业负责人讲述:数千万元的惠民工程项目,因为主管部门领导换了,此后的数任领导都不理“旧账”,工程项目拖了10年仍无法验收。因此,企业收不回账款,群众也得不到实惠。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招商引资项目因为新官上任,优惠政策不兑现了;应付企业的账款,因为领导换了,便一拖再拖;群众反映的困难,本来承诺解决,领导一换又没人管了……新官不理旧账,透支的是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值得注意的是,“旧账”里并非都是“坏账”。有的领导干部甫一上任就把过去的发展思路一概否决,不经调查研究便另搞一套,让人摸不着头脑。这种折腾,反而造成资源浪费、发展断档。新官不理旧账,深究起来,是有的干部认为处理“旧账”是帮别人做嫁衣,解决了并不算自己的业绩;有的干部信奉“多栽花少种刺,遇到困难不伸手”,宁可让“旧账”变成呆账、坏账,也不愿揭开盖子;有的干部对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理不出头绪,摸不清思路,不知该如何下手。那么,“新官”该如何对待“旧账”?问题的根子出在思想上,还得从思想上正本清源。“不在追求政绩上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那一套”“一张好的蓝图,只要是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符合人民愿望的,大家就要一茬一茬接着干”……全党正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为领导干部校准政绩观、正确处理“旧账”提供了指引。提升本领也很重要。理“旧账”,往往比绘新篇更复杂、更棘手。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学习,开拓视野格局,提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魄力;牢牢掌握“调查研究”这一基本功,摸清来龙去脉,加强分析研判,以钉钉子精神抽丝剥茧、久久为功,直至历史积欠彻底解决。避免新官不理旧账,还得加强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对此,需要加强在实践中的应用。实际上,“旧账”不是尘封已久的往事,而是客观存在的历史,更是“新官”干事创业的基础条件之一,是绕不过去的。它总会或多或少地影响“新官”新决策的制定与执行、影响新蓝图的铺展与落地。只有“旧账”得以妥善处理,没了羁绊,一地一域才能轻装上阵;只有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少了积怨,群众才能安居乐业。从这个意义上说,理“旧账”是一种建“新功”。每一任“新官”都应主动理“旧账”,也要自觉避免给下一任“新官”制造不好的“旧账”。事不避难、义不避责,一茬接着一茬干,这才是对事业负责,这才是正确政绩观。【责任编辑:黄蓉】
  • 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经济大省处在改革开放前沿,要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下功夫、出经验。这一重要要求深刻启示我们:唯有敏锐洞察变化、勇于破解难题,才能在时代浪潮中稳健前行。当前,我们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期、风险挑战交织的攻坚期。全省上下要牢固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主动将研究新情况作为谋划工作的起点,把解决新问题作为检验担当的标尺,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点燃新质生产力的强劲引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我们主动了解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新情况,敏锐把握产业科技变革的新机遇,大兴创新之力、向新向优壮大产业动能,在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把贵州的矿产、数智等比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与竞争优势;要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创新,打破思维定势和体制障碍,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加快技术创新、转化出新、产业焕新,努力在创新发展中闯出独特赛道。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筑牢民生福祉的坚实根基。中国式现代化,最终落脚点是人民幸福。今年是常态化帮扶机制运行的开局之年,尤需广大党员干部心怀“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动态发现帮扶过程中的新难点、新需求,确保脱贫成果牢不可破、兜底保障扎实有力。面对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群众急难愁盼,必须因应形势变化,创新思路方法,以更务实的举措、更高效的执行,持续补短板、强弱项,真正在发展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滴水穿石,功不唐捐。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到情况最复杂、矛盾最集中的一线去,敢于钻“矛盾窝”,接“烫手山芋”,在直面挑战、化解风险的过程中,不断锤炼见微知著的洞察力与攻坚克难的执行力。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不断积攒发展新动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以扎扎实实的问题破解之功,汇聚成推动事业前进的磅礴之力。【责任编辑:黄蓉】
  •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序言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构筑共有精神家园第三章 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第四章 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序言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华民族是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伟大民族。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凝聚成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命运共同体。一八四〇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各族人民始终坚持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大一统信念,在救亡图存、共御外侮的英勇斗争中,实现了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的伟大转变。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确保各族人民真正获得平等政治权利、共同当家做主人,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中华民族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凝聚成的多元一体大家庭。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追求,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责任。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共同任务,着眼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维护、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力量。第三条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当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第四条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应当统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确保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全方位互嵌和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家园,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第六条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国家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促进各民族守望相助、和谐共处,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第七条 国家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第八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第九条 国家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应当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受外部势力的干涉。坚决反对一切以民族、宗教、人权等借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污蔑抹黑、遏制打压、渗透破坏等行为。第二章 构筑共有精神家园第十一条 国家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第十二条 国家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增强国家观念,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维护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的尊严。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各族群众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增强中华文化自信。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国家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和推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反映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文物古迹、传统建筑、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文化资源的发掘、保护和合理利用。第十四条 国家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依托中华民族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等资源,推动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构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在公共设施、规划及建筑设计、景区展陈、地名命名和公众活动等方面,表现和展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维护中华民族的形象,尊重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不得进行侮辱、贬损和亵渎。第十五条 国家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妨碍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国家推动学前儿童学会普通话、完成义务教育的青少年能够基本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机关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公务用语用字。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需要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布文书的,应当同时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本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版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公共场合需要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应当在位置、顺序等方面突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支持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整理、研究和利用。第十六条 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贯穿教育全过程,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教材的编写、审核中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国务院教育行政、民族工作等部门组织编写有关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系列教材或者读本。第十七条 国家推动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建设,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加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的研究,阐释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历史与内涵,揭示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道理、学理、哲理。国家支持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人才的培养,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和布局,推进学科体系建设,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机构建设。国家支持中华民族共同体学术交流平台建设,推动中外学术界、民间团体和智库开展交流合作。第十八条 国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红色资源和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各类资源,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第十九条 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出版单位、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开展有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宣传报道、成就展示等工作。国家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支持开展对外人文交流,阐释中华民族历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实践和成就,促进世界更好了解和认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推动人类文明交流互鉴。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融入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观念,不得向未成年人灌输不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第二十一条 国家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开展中华民族历史、中华文化和国情教育,引导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国家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增进台湾同胞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推动两岸同胞共同传承弘扬中华文化,增强同属中华民族、同是中国人的认识。国家加强同海外侨胞的联系交流,支持海外侨胞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合作。第三章 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完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和服务全过程,因地制宜完善友好型、包容性、融合式的城市民族工作政策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城乡建设、人口管理、住房政策、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采取具体措施,促进各民族团结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社区活动,支持有关单位和组织提供社会服务,促进各族群众和谐融居。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族地区之间、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人口流动服务平台的共建和信息的共享,增强协作能力,提高跨区域政务服务的便利化水平。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民族地区之间、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跨区域就业创业公民的合法权益,支持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高等学校双向跨区域招生,加强人才培养的协作。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教师开展交流。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结合学校和学生的特点,促进各族学生共同学习、共同生活、共同成长进步。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学校、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展青少年跨区域社会实践、研学游学和参观考察等交流活动,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促进各族群众的交流合作和友爱互助。第二十九条 国家增进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鼓励各民族互相欣赏优秀传统文化、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文化工作者和有关单位,创作和展示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体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艺作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开展反映中华民族历史和国家繁荣发展等方面内容的展示和交流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托中华民族丰富的文化、体育等各类资源,鼓励和支持举办各族群众喜闻乐见、共同参与的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民俗文化、体育赛事等交流活动。第三十条 国家发挥旅游业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开发有利于弘扬中华文化的旅游线路和文化创意产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应当会同文化和旅游、文物等部门,依托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和史料,规范展陈展示、讲解等内容。第三十一条 国家支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交流活动,鼓励和引导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制作、传播体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作品和信息,营造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和谐网络环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方式,制作和传播含有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信息。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含有前款规定的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信息的,应当依法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四章 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第三十二条 国家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应当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有利于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第三十四条 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和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健全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等帮扶协作机制。国家支持民族地区结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维护国家边疆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担起使命责任、充分发挥作用。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挥自身优势,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互联互通。第三十六条 国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序推进区域间的产业合作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支持民族地区在优化区域产业链和供应链布局、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民族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并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农林牧渔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文化旅游业,以及传统工艺、传统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公共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加强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维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空间。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边境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鼓励支援边境地区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边境村落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边境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沿边城镇体系建设,健全开发开放政策,推进开发开放平台和产业平台设施建设,增强产业支撑能力,支持边境贸易,发展边境旅游,鼓励跨境经济合作。第四十条 国家加强时代新风新貌的培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技术普及,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进步的新风尚,引导各族群众在生活交往、婚丧嫁娶等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国家保护公民婚姻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民族身份、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为由干涉婚姻自由。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一条 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健全民族工作协调机制。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国务院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地方各级统一战线工作部门、民族工作部门负责本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的协调推动、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第四十二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各机关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各机关对在本单位内发生的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和日常生活中,应当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带头作用。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在各项工作中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要求。第四十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家协会、科学技术协会、归国华侨联合会、台湾同胞联谊会、残疾人联合会和其他群团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团结所联系的群体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力量。第四十五条 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履行社会责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融入业务培训、文化建设等活动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和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体现在行业自律规范、职业道德准则或者组织章程中,结合业务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第四十六条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弘扬爱国主义传统,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第四十七条 基层人民政府应当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推动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中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支持和引导各族群众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促进共同进步。第四十八条 军队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国防活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保障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第四十九条 国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贯穿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全过程,加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国家支持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推动民族地区之间、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干部和人才交流,引导干部和人才向民族地区基层流动。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开展资金使用等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第五十一条 国家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基层治理力量,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第五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民族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排查、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五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机关应当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建设,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准确认定纠纷的性质,依法处理和化解纠纷,维护民族团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民族身份、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为由,故意引发或者激化矛盾,扰乱公共秩序。第五十四条 公民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和举报,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定职责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违反本法规定,破坏民族团结进步,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第五十五条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应当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五十六条 每年9月的第四周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国家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法规定职责的,或者对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未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及时予以制止、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民族身份为由实施就业歧视、拒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或者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歧视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民族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十条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在本单位内发生的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未及时制止,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由网信、电信、公安、国家安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罚。第六十二条 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宗教极端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煽动或者资助实施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第六十五条 本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来源:新华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第三章 国家发展规划的审查和批准第四章 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第五章 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发展规划的制定和保障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强化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及其监督等工作,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国家发展规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包括根据需要提出的远景目标。第三条 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四条 国家发展规划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社会主体行为,是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国家建立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和地方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形成规划合力。第五条 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全国一盘棋,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规划法定原则。制定国家发展规划应当体现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增强指导和约束功能,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第六条 国家加强对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规划衔接、政策协同、监测评估和监督等机制,保障国家发展规划有效实施。第二章 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第七条 国家发展规划根据党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决策部署,由国务院组织编制。国务院负责拟订国家发展规划的主管部门(以下称国务院国家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承担国家发展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第八条 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发展环境分析;(二)指导方针;(三)主要目标、指标;(四)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五)规划实施的保障。第九条 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国内和国际相统筹、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中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相贯通、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统一。第十条 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开展前期研究。前期研究应当全面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安排,科学研判发展环境和发展趋势,准确把握阶段性特征和发展方向,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思路。第十一条 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要素支撑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财政承受能力和重大风险防范等因素,加强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对拟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加强多角度论证和多方案比选。第十二条 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参与,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第十三条 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对国家发展规划编制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专家参与咨询论证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地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并对咨询论证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依法负有保密义务。第十四条 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创新编制手段,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智库、行业协会等的辅助支持作用。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规划草案由国务院国家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起草,按照规定程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议。国务院国家发展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国家发展规划草案时,应当附送论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第三章 国家发展规划的审查和批准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规划草案报党中央、国务院审议后,由国务院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家发展规划草案时,应当附送上一个规划期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规划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围绕国家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适时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第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国务院国家发展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就国家发展规划编制的基本情况、初步方案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报,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意见送国务院国家发展规划主管部门。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时,应当邀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第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国家发展规划草案由各代表团进行审查,并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国家发展规划草案进行审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审查结果报告后,印发会议,并将关于批准国家发展规划的决议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规划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后公布实施。国家发展规划公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第二十一条 国家发展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经评估需要进行调整的,由国务院提出调整方案,报党中央同意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的国家发展规划调整方案应当及时公布,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第四章 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发展规划。国务院国家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拟订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意见,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意见,明确涉及本地区、本领域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推进措施。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应当与国家发展规划保持衔接,贯彻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大战略任务,将国家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并根据国家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等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后执行。国务院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国务院国家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承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第二十四条 国家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加强规划间衔接协调。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应当依据国家发展规划编制,并按规定适时调整。国家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级各类规划落实国家发展规划的机制,健全和规范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备案、衔接协调等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共享,保证各级各类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在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风险防控等方面协调一致。第二十五条 国家健全国家发展规划与宏观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宏观政策取向,促进财政、货币、产业、科技、价格、就业、消费、投资、贸易、土地等政策协同发力,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第二十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政策,应当符合国家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方向、区域发展和空间格局优化方向。重大生产力布局和自然资源、人口、生态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的制定,应当服从国家发展规划,服务于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第二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实施国家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优先投向国家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按照预算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加强对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监测评估结果作为加强和改进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国家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承担动态监测和评估的具体工作。第五章 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第二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承担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监督的具体工作。第三十条 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国务院应当组织对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报党中央同意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应当将审议意见交由国务院研究处理,国务院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国务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前,财政经济委员会应当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并向常务委员会提出调研报告。第三十一条 国家发展规划的规划期结束前,国务院应当组织对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党中央同意后,与提请审查和批准的下一个规划期国家发展规划草案一并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国家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承担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的具体工作。第三十三条 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第三十四条 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应当作为衡量各地区、各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重要参考。第三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发展规划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应当报送国务院国家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与国家发展规划相衔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后,报送国务院国家发展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应当与上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相衔接,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县级以上地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及其监督等程序,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 国家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主动对接国家发展规划,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责任编辑:龙再碧】
  •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责任编辑:龙再碧】
  • 两会日程预告|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12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各代表团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三个决议草案和关于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草案;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12日下午3时,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表决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表决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表决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表决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草案。【责任编辑:龙再碧】
  • 3月11日上午,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三场“委员通道”集体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住黔全国政协委员、民盟贵州省委副主委、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崔海洋走上通道,面对中外记者,讲述了互嵌式社区建设的故事。“近年来,互嵌式社区建设已经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您能否结合自身经历讲讲社区里的故事?”面对记者提问,崔海洋娓娓道来,“我是朝鲜族,出生在吉林一个多民族聚居的村庄,求学、工作在云南和贵州,从东北到西南,一路见证了互嵌式社区的发展。”让他感触最深的,是在调研时遇到的一位布依族大姐杨水杏。杨水杏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从深山搬到贵州平塘天文小镇时光村移民安置小区,这些年,社区的发展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变化。崔海洋说:“大姐告诉我,以前做梦也没想到,现在社区里家家都有了小汽车。”更动人的,是杨水杏的变化。她以前因为普通话不流利很少与外面交流,经过社区的培训和帮助,不仅普通话越说越好,还凭着从小就会的布依八音弹唱,成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如今,舞台多了,她越来越自信,不仅能用流利的普通话讲述“中国天眼”的故事,还用弹唱宣传布依族传统文化,很受欢迎。在杨水杏生活的社区里,居住着从大山里搬迁来的各族群众,有汉族、苗族、布依族、土家族,大家农忙时互相帮衬、生活中相互照应。“以前只想把日子过下去,现在更想把家乡讲精彩。”崔海洋把杨水杏的话带上通道,让现场不少记者为之动容。在他看来,这句朴实的话,是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带来的底气,也是互嵌式社区环境带来的认同与自信。崔海洋还向现场记者描述了互嵌式社区里的日常画面:大家在民族团结食堂里共话家常,在民族手工艺作坊里用“手艺”换来实实在在的收入,孩子们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一起学习。“各族群众不仅生活在一起,更奋斗、圆梦在一起。”他感慨,社区连接起各族群众就业、教育、发展的机遇,“在一起”已经融入日常。这种深度互嵌,不仅促进了文化认同、增进了团结,更激发了发展的活力。崔海洋特别提到,这几年,以“村超”“村BA”“村T”为代表,贵州多民族交融的文化魅力吸引了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目光,仅去年就接待游客近8亿人次。他说,“这份魅力,正是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深厚底蕴。”采访接近尾声,崔海洋动情说道:“互嵌式社区建设,既把人‘留住’,更把‘相遇’变‘相知’,让民族团结,在每一个社区的烟火气里生根发芽、枝繁叶茂,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最生动的注脚。”话音落下,快门声密集响起。【责任编辑:龙再碧】
  • 3月11日上午,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期间,住黔全国政协委员认真履职,通过提案积极建言,截至大会提交提案截止时间,共向大会提交提案88件。围绕发展大计,委员们提交了推动康养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金融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治理攻坚、推动黔渝川毗邻区共建产业园、规范遥控飞行器命名、推进“三医联动”综合执法改革、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算电协同创新发展、加快乌江航运建设、加大西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提案;回应民生关切,委员们提交了发展壮大“村字号”文体活动品牌、加大种粮政策支持、推进高等教育扩容提质、智慧医院建设、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护力度、推动中成药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完善西部地区生育辅助医疗体系建设、健全产品质量全链条溯源追责机制、破解乡村旅游小微企业融资瓶颈等提案。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住黔全国政协委员纷纷表示,要坚守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使命情怀,准确把握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履职本领,围绕“十五五”规划实施积极议政建言,着力推动更多“贵州元素”进入国家战略,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责任编辑:黄蓉】
  • 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闭幕习近平李强赵乐际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出席王沪宁发表讲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1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号召,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勠力同心、勇毅前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会议由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主持。全国政协副主席石泰峰、胡春华、沈跃跃、王勇、周强、帕巴拉·格列朗杰、何厚铧、梁振英、巴特尔、苏辉、邵鸿、高云龙、穆虹、咸辉、王东峰、姜信治、蒋作君、何报翔、王光谦、秦博勇、朱永新、杨震在主席台前排就座。习近平、李强、赵乐际、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等在主席台就座。上午9时,闭幕会开始。王沪宁宣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应出席委员2125人,实到2059人,符合规定人数。会议通过了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王沪宁在讲话中说,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是一次高举旗帜、凝心聚力、求实奋进、风清气正的大会,生动展现了广大政协委员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责任担当,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和生机活力。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大会开幕会和闭幕会,看望政协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同政协委员们共商国是。全体政协委员认真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和其他报告,认真审议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等文件,取得丰硕成果。全体政协委员充分认识过去一年和“十四五”时期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以及来之不易、殊为珍贵的发展成就,决心为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断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王沪宁表示,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国共产党正带领亿万人民满怀信心行进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人民政协要立足自身性质定位和职责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理论武装,更好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组织作用、更好发挥人民政协的建言资政作用、更好发挥人民政协的凝心聚力作用,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把服务和助力“十五五”规划实施作为履职主线,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各项工作之中,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化前瞻性研究和战略性思考,努力做到察形势之变、识问题之要、谋管用之策。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多建利民之言,多做惠民之事,推动现代化建设成果造福全体人民,广泛汇聚海内外中华儿女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正能量。王沪宁表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勠力同心、拼搏进取,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而不懈奋斗。出席闭幕会的领导同志还有:王毅、尹力、刘国中、李干杰、李书磊、李鸿忠、何立峰、陈文清、陈吉宁、陈敏尔、袁家军、黄坤明、刘金国、王小洪、张升民、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吴政隆、谌贻琴、张军、应勇等。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闭幕会。外国驻华使节、海外华侨等应邀参加闭幕会。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闭幕。【责任编辑:黄蓉】
  • 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贵州代表团举行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麟,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炳军参加审议。 徐麟说,完全赞成两个报告。赵乐际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一个高举伟大旗帜、彰显制度优势、汇聚民意民智、展现法治力量的好报告。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充分体现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围绕中心大局、推进良法善治的法治担当,实现人民民主权利、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为民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自身建设的责任担当,为“十四五”圆满收官提供了坚实保障。贵州将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更大力量。 李炳军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一个坚持政治引领、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民生温度的好报告,完全赞成。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围绕中心大局加强立法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密切联系群众,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贵州各级政府将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力支持人大做好工作,以法治护航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代表们发言踊跃,对两个报告表示完全赞成。大家一致认为,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期盼、紧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盯提升履责质效,以法治有力有效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将始终保持人大代表为人民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认真担当履职,全力服务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展现贵州新风采。【责任编辑:龙再碧】
  • 视频详情:一个不能少|奋斗是最好的缅怀1934年,红六军团第52团为了掩护主力转移,把敌军引向地势险要的困牛山。弹尽粮绝之际,一百多名红军战士毅然集体跳崖,用生命铸就信仰的丰碑。今天的困牛山村位于贵州省石阡县,是仡佬族聚居区。在田间地头,经常能看到直播带货的村支部书记鞠华国。为了让红色资源活起来、绿色生态美起来、百姓荷包鼓起来,这位仡佬族全国人大代表每天都在操劳奔波。鞠华国说,困牛山红军集体跳崖的壮举,把红色基因深深印刻在这片土地上。对于全体村民来说,传承是最好的纪念,奋斗是最好的致敬!【责任编辑:向娟】
  • 3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贵州代表团举行会议,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麟,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炳军,全国人大代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参加审议。徐麟在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重要论述,把我们党在制定实施五年规划长期实践中创造积累的丰富经验法律化制度化,彰显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自觉、规划法定的法治精神、发扬民主的人民立场、协同联动的系统观念,对乘势而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具有重大意义。贵州将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法,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规划配套制度体系,着力提升规划治理法治化水平,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展现贵州新风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李炳军说,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系统总结了我国在国家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方面的丰富实践经验,突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突出完善统一规划体系,突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突出维护规划权威,为强化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加强规划衔接,集中各方智慧,持续优化完善贵州“十五五”规划,狠抓项目化落实,把规划蓝图转化为一个个具体项目,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更大成效。沈春耀说,完全赞成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成功经验并确立为法律制度规范,通过后将进一步促进国家规划工作法治化,为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实施,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詹成付、谭琳、吴强、杨永英、石化清、茆荣华、王永金、叶赞平、张抒扬、夏华、廖莎、冉博、杨恩兰、朱山、李德祥、郑伟、查艳、杨再滔、万泉、付庆梅、汤越强、杨昌芹、杨凯、肖正强、肖军、邱宁宏、欧阳黔森、周敬余、赵子铱、姜鹏、袁姝、彭丹冰、潘大福、鞠华国等代表作了发言。大家一致感到,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非常重要、十分必要。草案确立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保证规划始终成为党中央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重要手段,确保国家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和高质量发展成效。【责任编辑:黄蓉】
  • 两会新华社快讯:6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的农工党、九三学社、医药卫生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责任编辑:黄蓉】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5日下午来到他所在的贵州代表团,同代表们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贵州代表团团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麟主持会议。贵州代表团副团长、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炳军参加。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常官到会听取意见。李利、欧阳黔森、洪湖鹏等代表积极发言。王沪宁认真听取发言,并同代表们深入交流。王沪宁说,李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体现党中央关于“十五五”时期工作的总体部署。完全赞成这个报告。3月5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来到他所在的贵州代表团,同代表们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翟健岚 摄王沪宁表示,过去一年和“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十四五”圆满收官,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王沪宁希望贵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要把贵州“十五五”时期发展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更好体现国家整体规划的精神和要求,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守牢实体经济这个根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深化改革开放中走出高质量发展新路。要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全面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理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徐麟在主持时说,完全赞成李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成绩客观全面、特别提气,设定目标积极务实、特别鼓劲,部署任务精准具体、特别有力,是政治站位高、担当精神强、方向举措明、民生情怀浓的好报告。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极不平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有力有效应对外部冲击、内部挑战,推动大国经济迈上新台阶,结出大国科技新硕果,绘就大国治理新图景,开辟大国外交新范式,塑造大国安全新格局。实践充分证明,“两个确立”始终是党和人民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要矢志不渝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责任编辑:黄蓉】
  • 【责任编辑:黄蓉】
  • 新华社国内部、摄影部联合出品【责任编辑:黄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2026-203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社会主体行为,是“十五五”时期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必须不懈努力、接续奋斗,推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取得重大突破,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站在新的起点上,我国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阶段,我国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砥砺前行,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新发展理念引领作用全面彰显,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重要步伐,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这些重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聚力攻坚、团结奋斗的结果。“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大国关系牵动国际形势,国际形势演变深刻影响国内发展,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变局蕴含机遇,挑战激发斗志。面对国际风云变幻和各种风险挑战,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积极识变应变求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面对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统筹布局、精心安排,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在激烈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以下指导思想和重大原则。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必须遵循的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以下目标: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国家安全屏障更加巩固。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2035年实现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跃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强化国家标准引领、数智绿色技术赋能、环保安全制度约束,巩固提升我国产业在全球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推动重点产业提质升级。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健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机制。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强化源头技术供给,加快构建应用场景和生态体系,培育更多支柱性先导性产业,构筑产业发展新优势。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完善产业创新发展生态。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深化服务领域改革开放,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全面提升服务业质量效率和竞争力,更好发挥服务业支撑产业升级、满足民生需要、带动就业扩容的作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坚持适度超前、不过度超前,加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促进集成融合,提升安全韧性和运营可持续性。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现代化水网。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统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技术驱动和需求拉动相结合、锻长板和补短板相结合,完善新型举国体制,推动产出更多标志性原创成果。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强化战略前沿领域科技布局。全面提升基础研究水平。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构建自主完备、开放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增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引领作用。强化科技创新资源保障。构建高水平科技开放合作新格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落实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完善促进企业创新的政策体系。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建立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创新型人才培养。联动推进激励评价机制创新。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大势,充分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数智技术创新,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提升,促进生产方式深层次变革和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强化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统筹推进算力设施建设、模型算法发展和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筑牢数智化发展底座。加强算力设施支撑。促进模型算法迭代创新。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全方位推进数智技术赋能。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强人工智能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美好数智生活。提高政府治理数智化水平。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生态。坚持促进发展和规范管理相统筹,加强数据基础制度规则建设和人工智能治理,营造有益、安全、公平的发展环境。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完善科学有效监管机制。拓展数智领域国际合作。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实现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大力提振消费。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意愿,适应不同群体消费需求扩大优质供给,促进全社会商品和服务消费较快增长。夯实居民消费基础。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持续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构建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提高投资综合效益,更好发挥投资对支撑国家战略、优化供给结构、满足民生需求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投资消费良性循环。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确保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积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畅通要素有序流动渠道,统筹增量优化和存量盘活,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健全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完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盘活利用存量资源。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提高宏观调控和政府治理水平,促进形成更多由内需主导、消费拉动、内生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健全现代财政制度。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拓展国际循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与世界各国共享机遇、共同发展。积极扩大自主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扩大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有序扩大开放领域和区域。构建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和监管体系。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强化进口和出口协调、货物和服务并重,统筹吸引外资和境外投资,塑造国际贸易和双向投资合作新优势。推动贸易创新发展。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国际产业与投资合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开放绿色廉洁、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指导原则,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深化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标准“软联通”、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深化发展战略对接。完善立体互联互通网络布局。全面提升务实合作质效。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中国贡献。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经济治理。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提供更多国际公共产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推进产需衔接、结构优化、品质提升,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健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加强农业农村投入保障。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完善常态化帮扶机制。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叠加效应,统筹推进区域内战略深化实施和区域间联动发展,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发挥重点区域增长极作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坚持一以贯之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因时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鼓励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各展所长,促进东中西、南北方协调发展,在发展中促进相对平衡。提升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协调发展水平。巩固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动力源作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促进区域联动发展。以跨区域跨流域大通道为基础,以城市群联动发展为载体,以体制机制协同为保障,推动区域间互融互促、互利共赢,拓展国内大循环空间。完善区域联动发展布局。健全跨区域合作机制。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坚持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提高政策针对性和精准性,推动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强化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优化国土空间管控。加强国土空间协同治理。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持续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优化城市规模结构,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坚持陆海统筹,提高经略海洋能力,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植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不断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让人民享受更高品质的文化生活。繁荣文化创作生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深化文明交流互鉴。完善人口发展战略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健全育幼服务体系。完善家庭发展政策和生育友好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加快建设健康中国。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营造丰富多彩的老年生活。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更加公平普惠、精准有力的社会政策,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服务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优化初次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强化重点群体保障、增强制度可持续性为重点,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强社会保险体系可持续性。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更高水平住有所居。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各类群体发展权益。健全关爱服务体系,营造有效保障妇女、未成年人、青年人、残疾人等发展权益的社会环境,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支持青年发展。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建设美丽中国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保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统筹发展和减排,扎实开展碳达峰行动,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提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坚持环保为民,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区域治理协同,加快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更加注重提质兴业利民,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巩固和优化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健全生态保护机制。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突出节约优先、强化政策激励、引导全社会参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形成绿色生产新方式和生活新风尚。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健全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增强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战略主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坚持以战略为先导、政策为抓手、法治为保障、风险防控为落脚点,巩固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制定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和重要专项协调机制,提高应急应变效能。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促进全链条全要素协同联动,形成体系合力。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锻造实战实用的国家安全能力,突出保障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健康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安全,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夯实国家安全基础保障,加强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构建海外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斗争,深化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强化国家安全教育,筑牢人民防线。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聚焦重点品种加强战略物资保障,聚焦系统重要性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应用场景提升薄弱环节风险防控能力,以精准补齐短板带动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强化能源资源供应保障。健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长效机制。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和社会治理政策法律法规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提升新兴领域治理效能。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 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按照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三步走”战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战略能力。着力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质量效益。加快军事理论、军队组织形态、军事人员、武器装备和军事治理现代化,提高人民军队打赢能力,有效履行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加快先进战斗力建设。推进军事治理现代化。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加强军地战略规划统筹、政策制度衔接、资源要素共享,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深化跨军地改革,构建各司其职、紧密协作、规范有序的跨军地工作格局。加快新兴领域战略能力建设,推动新质生产力同新质战斗力高效融合、双向拉动。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推进军民标准通用化。加强国防建设军事需求提报和军地对接,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全面贯彻国防要求,加强国防战略预制。加快国防动员能力建设,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加强现代边海空防建设,推进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 推进祖国统一坚定不移维护和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携手共创民族复兴伟业。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促进港澳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港澳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支持港澳巩固提升竞争优势。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深入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决打击“台独”分裂势力,反对外部势力干涉,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主动权,增进两岸同胞福祉,坚定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推动两岸经济合作。深化两岸交流。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磅礴力量。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推进规划实施提供根本保证。强化党对规划实施全过程的领导。全面增强干部队伍现代化建设能力。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规划实施全周期推进机制。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法,健全统一规划体系,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力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实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形成统一规划体系合力。分类推进规划任务落实。强化政策协同保障。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责任编辑:黄蓉】
  • 3月5日上午9时,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贵州共有65名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十五五”开局之年。开好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带着全省各族人民的嘱托和期盼,贵州代表团的代表们迈着坚实的步伐走进人民大会堂。大家表示,将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审查各项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和有关法律草案等,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为大会胜利召开作出贵州代表团应有贡献。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十一项议程: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三、审查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四、审查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议案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议案七、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议案八、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九、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十、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十一、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本次大会将于3月12日下午闭幕,会期8天,共安排3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有7项议程: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2.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3.审查国务院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4.审查国务院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5.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说明6.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说明7.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说明会议期间将举行3场记者会,分别为:经济、民生、外交主题;安排3场“代表通道”和3场“部长通道”采访活动。【责任编辑:黄蓉】
  • 3月5日上午9时,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贵州共有65名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十五五”开局之年。开好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带着全省各族人民的嘱托和期盼,贵州代表团的代表们迈着坚实的步伐走进人民大会堂。大家表示,将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审查各项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和有关法律草案等,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为大会胜利召开作出贵州代表团应有贡献。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十一项议程: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三、审查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四、审查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议案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议案七、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议案八、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九、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十、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十一、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本次大会将于3月12日下午闭幕,会期8天,共安排3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有7项议程: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2.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3.审查国务院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4.审查国务院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5.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说明6.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说明7.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说明会议期间将举行3场记者会,分别为:经济、民生、外交主题;安排3场“代表通道”和3场“部长通道”采访活动。【责任编辑:黄蓉】